《甘孜日報》 2014年12月22日
■ 記者 馬建華
12月5日早晨6點左右,瀘定縣冷磧鎮(zhèn)木瓜溝村黃曉燕家發(fā)生火災,一場大火奪去了她的丈夫及公婆3條人命,并燒毀了全部家產;從火海中只逃出了黃曉燕和她的女兒馬儀?;馂脑虿坏枚嘘P部門尚在調查之中。
因火災失去生命的群眾最終沒能度過這個寒冷的冬天,留給家人的是無盡的思念和傷痛。房屋被毀,痛失親人,突發(fā)的災難讓人扼腕痛心。盡管火災發(fā)生后,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界愛心人士行動迅速,捐款捐物,幫助受災群眾渡過難關,讓受災群眾感受到了冬日里的溫暖,但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卻無力回天。火災觸目驚心,灼痛了災民的心,更為我們留下了刻骨銘心的防火教訓。
毋庸置疑,每到冬(春)季火災高發(fā)期,我州各級黨委政府均對防火安全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,制定了詳細的防火安全預案,均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防火宣傳,然而,悲劇還是發(fā)生了。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一定要深刻汲取家庭火災的深刻教訓,痛定思痛,舉一反三,查漏補缺,全力做好全州的防火工作,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強化查堵漏洞,整治火災隱患。各級黨委、政府和消防等部門要聯(lián)動,無論農村牧區(qū),還是城市居民住房,要立即進行一次全方位、全覆蓋、“地毯式”、“拉網式”的大排查、大整改,特別是對人口居住密集區(qū)和易燃易爆場所,要采取“突擊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、群眾舉報與督查問責相結合”的方式,堵塞管理漏洞,消除安全隱患,跟蹤督促整改。要進村入戶宣傳草原森林和家庭防火法律法規(guī)以及消防安全知識,排查家庭用火以及草原森林安全。當前正值嚴冬,是家庭取暖用電的高峰期,電力部門在收繳電費的同時,要定期幫助農牧民群眾和干部職工排查用電線路是否老化;家電銷售單位應詳盡告知家用電器使用安全須知,讓消費者懂得使用超過期限家用電器的危害;燃氣銷售單位在為用戶更換燃氣罐和燃氣灶時,有義務幫助用戶檢測燃氣設備是否安全,告知安全用氣須知。要讓安全用電、用氣、用火家喻戶曉。
強化宣傳教育,提高防火意識,結對親戚要當好防火宣傳員。元旦、春節(jié)將至,干部職工將深入結對親戚家中開展送溫暖活動,各單位要將防火宣傳納入結對認親的重要內容,向親戚普及安全用電、用火、用氣的知識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向親戚演示安全使用家電、火災防范和逃生知識。宣傳森林火災和家庭火災的防范。防火安全,人人有責。各級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防微杜漸,從而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思想上筑牢一道安全“防火墻”。
強化安全責任,落實防火措施。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,措施到位,責任到人,做到層層有人抓,處處有人管;對火、電、氣、油等可燃物,必須加強監(jiān)管力度;家庭和單位,要裝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;組建防火巡邏隊,分片包干;開展滅火實戰(zhàn)演練活動,提高應急處置能力。安全無小事,防范于未然。只要各級黨委政府和群眾牢固樹立安全理念,始終做到警鐘長鳴,常抓不懈,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,就一定能夠得到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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