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日報 2018年01月29日
本網(wǎng)訊(王書帷 楊志軍)春節(jié)將近,德格警方打響“百日平安會戰(zhàn)”,拓展辦案思路,成功破獲“2017.09.30”黃金詐騙案,為受害人挽回5萬元損失。
2017年9月30日上午,西藏江達縣扎某到德格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報案稱其被詐騙。受害人當日在德格縣更慶鎮(zhèn)十字路口遇到兩名中年男子,問其是否購買黃金并稱價格很實惠,受害人想著有利可圖,便說要購買。隨后,為了打消扎某的顧慮,犯罪嫌疑人還將受害人帶至附近的黃金店,從自己的袋子里面抓了一些黃金叫金店老板鑒定,金店老板鑒定以后稱是真黃金,但成色并不是很好。
在取得扎某的信任后,犯罪嫌疑人便將扎某帶至更慶鎮(zhèn)老油庫處進行交易。雙方經(jīng)過一番討價還價,以每克100元人民幣的價格成交,扎某分別以2萬元人民幣的現(xiàn)金以及價值3萬元的藏飾品,購買了犯罪嫌疑人的500克“假金子”。交易結(jié)束后,扎某高高興興前往金店欲將購買的黃金打成一條金項鏈,卻被黃金店老板告知其購買的黃金為假黃金,扎某驚呆了。
案件發(fā)生后,警方迅速前往案發(fā)現(xiàn)場周邊進行走訪調(diào)查,并調(diào)取油庫以及金店周圍監(jiān)控進行排查梳理。經(jīng)過前期大量線索摸排,德格警方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,得知犯罪嫌疑人之一澤某,可能在成都市武侯祠大街附近一帶活動。接到此重要線索后,德格警方終于確定其在成都的住所。在武侯區(qū)警方的協(xié)助下,抓捕組于12月1日凌晨將其抓獲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伍某今年1月8日,迫于壓力投案自首,自此該案告破。
經(jīng)司法機關(guān)鑒定,扎某購買的黃金確實為假黃金。扎某拿到民警追回的錢物,激動不已,要不是警察及時破案,我的5萬元早就打水漂了。我雖然是受害者,但我想以我的教訓告訴大家,千萬別貪小便宜,尤其是大大低于市場價時,就要考慮有沒有詐騙的因素,當然,如果不幸被騙,不要猶豫,直接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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